发布日期:2014-09-30 15:44
2014年三季度外汇局例行新闻发布会9月25日在国新办举行。外汇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资本项目司司长郭松、管理检查司司长王允贵、管理检查司副司长武瑞林出席。
郭松在发布会上表示,资本项目可兑换是逐步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下一步我们目标还是逐步地取消资本项目在汇兑方面的限制,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投资自主权,在用汇方面有更多的便利性,这是我们未来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郭松说。
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
王允贵称,2014年以来,外汇局针对外汇资金流动异常的领域、环节,组织了多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促进外汇业务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继续加大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开展虚假转口贸易和远期结汇等专项检查。今年1-8月,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967起,共处行政罚款1.8亿元人民币。
二是加强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与海关总署缉私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打击走私活动的资金链条,联合公安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外汇信用证诈骗等外汇违法活动。截至8月底,共破获地下钱庄6起、非法网络炒汇案件1起,涉案金额达28亿元人民币。
三是依托外汇检查系统,加大外汇违规线索的查找力度,进一步提升打击的精准度和检查效率。今年1-8月,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违规线索共立案353起,处罚金额1.18亿元,分别占全部案件和处罚金额的36.5%和65.5%。
青岛港贸易融资事件涉虚假转口贸易
对于前一段时间媒体关注的青岛港贸易融资事件,武瑞林表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青岛港贸易融资事件不是单纯的外汇管理问题,这里不仅涉及到外汇融资,还涉及到本币融资,涉及多个金融监管部门,外汇局主要负责境内外外汇融资行为的监管。实际上在青岛港贸易融资事件爆发前,外汇局于去年4月份启动打击虚假转口贸易的专项行动,对13个省市大额转口贸易进行专项检查,今年进一步对检查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24个省市,并对经办转口贸易的银行进行检查,采取双管齐下的措施遏制虚假转口贸易。其中青岛是检查的地区之一,检查当中也涉及青岛港事件部分当事人主体。检查发现大量企业利用伪造、变造商业单据、重复使用物权单证或者套用已报关进口的一般货物贸易单证等手法构造虚假贸易,使得转口贸易成为投机套利的工具,甚至演变为热钱乃至违法犯罪跨境资金流动的通道。这当中部分银行未尽交易真实性审核的职责,为企业办理转口贸易融资和收付,在转口贸易融资的异常增长还有虚假转口贸易业务当中发挥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武瑞林称,虚假转口贸易对外汇收支乃至整个宏观经济危害很严重,它既加大热钱流入的压力,又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资金提供了资金违法跨境转移的通道,既助长了金融资本脱实向虚,抑制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也扰乱了外贸数据的统计,影响了整体宏观形势的判断。截止到目前,外汇局已经查实虚假转口贸易单证金额近百亿美元,其中有15起案件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随着打击虚假转口贸易工作的逐步深入,虚假转口贸易得到了有效遏制,转口贸易投机套利行为呈现收敛状态。下一步,外汇局将按照既定的检查工作安排和部署,继续严厉打击虚假转口贸易的行为,在查实外汇违规的基础上,将按照外汇管理规定严厉惩处,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汇局也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对虚假转口贸易融资事件的调查。
个人年度5万美元结售汇额度基本够用
杜鹏表示,2007年以来外汇局为了促进个人用汇的便利,减少社会成本,推出了个人结汇和售汇年度5万美元总额的便利化措施。也就是说,个人在每年5万美元以内的结汇和购汇都可以凭个人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5万美元总额以上的用汇和结汇需要凭相关的具有真实背景的交易单证在银行办理,同时个人出境也可以用银行卡在境外进行方便的结算,回国之后购汇还款不受5万美元总额的限制。
杜鹏称,总体上讲,在当前真实性、合法性审核的基础上,除个人经常项目,还有部分经许可的资本项下的用汇基本都能得到满足。今年3—6月份外汇局对12个省的1671个银行网点进行了一次调查问卷,共收回54000多份有效问卷,结果显示已经可以满足80%的个人用汇需求。根据数据统计,个人用汇年度总额在1万美元以内的是80%,在5万美元以内的达到了99%,也就是说有1%的人可能会突破年度总额的控制,但是这些人只要是有相应的单证都可以正常的办理。外汇局认为现行的5万美元额度与当前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大众的财富水平,基本上还是相适应的。但是随着今后个人对外交往的进一步增多,可能一些用汇的需求会更大一些,用汇的品种可能也更加趋于多元化,下一步也正在研究。总而言之,外汇局是本着进一步便利化,同时风险可控的原则,进一步继续满足个人购汇、用汇和结汇的需求。